问题 | 民法典中婚姻不在一起多少年无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中的婚姻无论不在一起多少年都不会自动无效。我国婚姻关系的解除有协议登记离婚、双方以诉讼方式法院宣判离婚两种。
在我国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协议离婚要求男女双方自愿离婚,达成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要求原告要持起诉状,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双方诉讼离婚的,其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民法典》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二、双方选择法院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向法院起诉,提交的材料:起诉书三份、结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2、等待开庭,大概是一个半月左右; 3、开庭,法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判决; 4、等待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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