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一方缺席要怎样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答:
用公告送达文书。
律师解析:
一、被告当事人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应诉。
就会对下落不明的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二、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分两种情形处理: 1、是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2、是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依法拘传其到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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