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争取探视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的流程是: 双方协商,协商无效向法院提出申请; 递交强制执行探视权申请书; 等待法院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