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不迁户口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的,户主可以向户籍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双方无异议的,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办理,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对方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 如果双方能达成协议但又不想回到户口所在地,也可以向居住地法院申请离婚。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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