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诉讼时效适用 |
分类 | 诉讼仲裁-诉讼管辖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通则>若干意见》第195条规定: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确定。 2、《民事诉讼法》246条: 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打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30天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法院确定。 3、《民事诉讼法》247条: 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的上诉期、被上诉人的答辩期也都是30天,并且经法院准许还可以延长。 4、《民事诉讼法》248条: 法院审理涉外案件的期间不受国内案件审理期间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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