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是在户口所在地还是居住地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起诉的原则是在户口所在地,但是如果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标准。
经常居住地是指在起诉前已经连续一年居住的地方,但是就医的除外。 如果夫妻的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以由原告住所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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