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离婚协议书后可以补充内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签离婚协议书后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可以协商补充内容。
因为这时候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所以双方都可以变更协议内容,只要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协议书,那么还是可以的。 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则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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