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交物业费违约金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的收取,应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契约中所载明的违约金条款为准绳。在我国相关法律对于拖欠物业管理费所应支付之违约金并无明确的具体规定,因此该笔款项具体金额的确定就成为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商定的问题,但双方所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能过高或过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