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收房物业费怎么收取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未实际入住的物业,其物业管理费用理应依据物业服务合约中的相关条款全面征收。
即便业主未在所拥有的住房内居住,物业管理费用依旧是必要且必须支付的。 然而在部分区域的政策法律规范中,明确规定了空闲未使用的房产可以适当降低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这样的情况下,有义务与权利的房主和他们所在的物业进行深入并且恰当的沟通。 经过双方通过充分洽谈而达成一致意见的协商结果,将是具备法律约束力及执行效力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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