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摊费能不交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摊费不可以不交。公摊费一般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收费项目,按照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法律规定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法律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法律依据: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