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退定金的协议不一致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购置房产的流程中,由于法定因素以外的原因而致使预付定金无法被退还,那么购房者可依据实际情形与出售方展开详尽、友善的沟通协商。倘若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购房者便可寻求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协助,以期促使卖方切实履行退还定金的法定义务;然而,若经由上述途径仍然无法解决问题,那么购房者便可依照买卖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条款,向仲裁机构或者法院提起申诉以及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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