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装修质量不合格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极端情况下,当房屋的质量问题严重到足以影响到其正常居住功能时,依据现行的法律规定,买方有权单方面宣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还能够向卖方索要相应的经济补偿来弥补其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然而,如果买房人选择暂不解除合同,他们则有权利要求卖方对质量问题进行妥善的修复工作,并且卖方应当为修复过程中所导致的延迟交房或者其他相关损失负责。至于那些尚未达到严重程度、仅对居住体验产生轻微影响的质量问题,买方只能要求卖方进行修复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而无权要求退房。总而言之,面对房屋质量问题,我们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合适的维权方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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