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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崇明购房定金不退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应当依法予以退还然而在实践中却未能得到兑现的情况下应采取何种方式来维护权益,主要有以下四个层面的对策供参考:第一,买受人可以积极与售卖方开展平等、理性、友善的沟通,共同探讨退还定金事宜并尽可能达成一致意见;第二,可以寻求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类似性质的组织机构)的协助,借助其专业力量进行调解和处理,以期实现公正合理地化解矛盾;第三,可以通过拨打全国统一的维权投诉热线“12315”进行举报申诉,以此来表达自身的合法诉求;最后,如果前述措施都无法有效解决问题,那么买受人还有权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向您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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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9: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