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窗户质量不好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阁下在购置房产过程中遭遇商品质量问题,首先应采取措施联系开发者进行沟通商议,这是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直接、密切的合同关系。作为商品房的制作者与销售渠道的掌控者,开发商需承担起商品房质量的最终责任。如若开发商未能妥善解决问题或回应不满意,当事人有权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鉴定,或者向相关建设管理部门递交投诉申请。同时,住户亦可自主聘请具有规律性结构安全评估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住宅楼进行建筑质量评估,所得出的结论亦可作为民事损害赔偿的重要证据之一。除此之外,当事人还有权启动仲裁程序,或者依照本地法律法规,向基层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若上述所有途径均未奏效,作为购房者的您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和个人实际情况,向开发商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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