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数法院对无证售房的判决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如若购买者在受到卖方欺瞒的情形之下,被迫签署了缺乏房产证书证明的房屋买卖合约,那么购买者将有权向法院申请主张撤销此份合同,同时并要求卖方返还其所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就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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