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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后怎么做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签订完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以下三项事项必须予以关注并完成处理:首先,实施预告登记至关重要。若购房者在签订完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便立即进行预告登记,那么即便开发商在后续过程中遭遇各种问题,其所购房产亦不会因此而受到任何不利影响;其次,商品房买卖合同需依法备案。若在此环节开发商的资金链条出现问题,极易导致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甚至可能因开发商贷款需要,将房产抵押给他人;最后,附加协议的签署同样不容忽视。购房者有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前提条件是在签订完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立即与开发商就房屋面积事宜签订附加协议。
在购买房屋时,签订合同需要特别留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务必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五证不全的房屋不得对外销售,否则楼盘存在烂尾的风险较大;第二,需确认房屋所在土地的性质是否为住宅用地,若非住宅性质的土地上建造的房产被作为住宅出售,则该房产可能涉嫌违法建筑;第三,需关注房屋的使用期限是否为70年,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此类房屋在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第四,需关注房屋的用途,如住宅或公寓,商住公寓通常无法办理落户手续,这将直接影响到子女的入学问题;第五,开发商赠送的车位、地下室、阁楼等面积在合同中应明确标示;第六,合同中应明确约定面积误差比例超过多少时需支付相应费用,以防开发商利用此条款谋取不当利益;第七,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贷款申请未能成功时,已缴付的首付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如何退还,以及贷款申请失败后是否能够顺利获得退款;第八,对于延期交付房屋的情况,合同中应明确开发商应给予何种形式的赔偿,以及具体的赔偿金额;第九,在房屋交付之后,需经过哪些验收程序方可视为完整的交房流程,以免开发商为加速入住率而在尚未达到交房标准的情况下要求业主提前验房;第十,需了解公共设施的使用范围,因为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均属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擅自出租或转让以获取收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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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1 2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