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面积误差一般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面积误差方面的国家法规规定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十四条之规定,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若出卖人提供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总建筑面积与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所约定的面积存在差异的话,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应当严格遵循相应的条款进行处理;如果合同中并未对此作出具体约定或者约定不够明确的情况下,则需依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首先,当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时,应当按照合同所约定的价格进行实际结算,在此种情况下,如买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将不会得到支持;其次,当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超出百分之三时,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卖方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关的利息。若买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那么房间实际面积若大于合同约定面积,则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的那部分房价款,应当由买方按照原定的价格进行补充支付,而对于超出百分之三的那部分房价款,则由卖方负责承担,其所有权归属买方所有;同样,如果房子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那么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的那部分房价款及其利息,应当由卖方予以退还给买方,而对于超出百分之三的那部分房价款,卖方需要双倍返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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