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售后返租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铺托管未能按照合同中所规定的事项返还租金之事,可依实际情况,权衡利弊后决定执行如下对应处置方案:首先,可考虑中断现有的合同契约关系,向对方索要归还已付购房款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赔付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其次,应督促对方恪守原先签署的合同条款,按时缴纳应得租金以及支付因其违约行为导致的所有额外费用;最后,可以根据合同条款规定要求对方实施商铺回购行为,同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假如购房者发现其购置商铺之后,开发商未兑现返还租金的承诺,则可考虑寻求当地司法机构的帮助,通过起诉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或者尝试与开发商进行私人层面的沟通协商解决问题。此类合同是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商定签订,具备既符合法律规范又正式设立、具有法律效率的性质,故而,该合同受到了国家法律的有力保护。倘若合同契约中的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即构成了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依据现行法规或合同条款的具体规定,向违约方提出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请求。然而,对于开发商关于商铺的返还租金承诺来说,虽然他们作出此类承诺是基于现有的合同条款作为约束,但是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后续实施返还租金的过程中,由于企业内部结构调整、重组乃至破产等诸多不可预知的因素可能会引发各类纠纷。在现实生活环境中,开发商在无法保证完全履行承诺的前提下,向广大消费者承诺返还租金的销售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对消费者权益的欺诈性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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