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通购房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房屋交付延迟违约责任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一般的违约金比例应控制在主合同总价值的20%以内。然而,若因延期交付给当事人造成的实际损失显著增加,违约金亦可相应提高至不超过主合同总价值的30%。在此情况下,自合约中约定之延迟开始日期起,买受方有权向出卖方要求即时履行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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