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合同想出售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预售商品房完成施工并交付至预购者手中、且预购者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前,房地产管理部门是不能够为其办理转让或者其他相应手续的;而只有当预购者成功获得房产证之后,才能够对原有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债务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转让,转让对象可以为第三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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