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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购房资格交定金不退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针对在未具备购房资格的前提条件下交付定金后能否全额退还的问题,可依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首先,若开发商或者中介机构曾做出能够协助当事人获取购房资格的明确承诺,并以此为诱饵促使其签署相关合同且支付相应的定金款项,此时当事人有权向对方提出退款请求,并且该项费用应无任何附加条件地予以返还。如若对方拒绝履行此义务,当事人可选择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甚至以涉嫌欺诈罪对其提起诉讼。其次,若未能获得购房资格系由当事人自身原因所致,例如自行与中介机构或其他渠道达成承诺,但最终未能成功实现购房资格的申请;又或是在房屋注销过程中出现失误,导致无法完成注销手续;亦或是因个人信息记录错误等因素,通常情况下,此类定金将不予退还。然而,具体处理结果仍需根据实际情况与开发商进行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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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2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