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讨回购房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取回购房所支付的定金,需遵循以下原则:倘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各自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并且双方严格按照协定执行,那么此种情况下,对方应将定金作为价款或者退还原主;然而,如果并不是由于向对方交付定金的一方无法履行自己的职责与承诺导致定金未能生效,在此情形之下,对方应当全额返还定金;反之,假使在交易过程中,接受定金的那一方违反了约定,那么交付定金的一方有权利要求对方以双倍的金额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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