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面积以什么为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关于房地产住宅建筑方面,对于房屋所占据的面积有明确的规定,即:房屋总面积等于包括室内使用面积以及公共区域分摊面积之和;其中,室内使用面积由外墙的一半与实际使用面积两部分组成;而公共区域分摊面积则可以通过公摊系数乘以室内使用面积来推算得到;公摊系数则是指整栋建筑物中公共使用面积占比于整个建筑物套内面积的比例;公共使用面积则是指整栋建筑物中所有住户共同使用的部分。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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