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两卖物权如何确认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一房二卖”所涉及的所有权问题,通常的处理方式如下:优先考虑拥有不动产产权证明并成功完成过户手续的买家,将有权获得相应房屋的所有权。若屋主和两位买家均未能完成过户手续,则应优先给予已实际支付购房款的人才能够得到房屋的所有权。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往往会出现双方均未实际缴纳款项的状况,此时便需要根据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的顺序来判定谁是房屋的最终所有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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