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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购房者可首先选择与开发企业进行有效协商,请求对方在规定期限内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以确保房屋的品质符合相关规定;若商品住宅所产生的质量瑕疵无法加以修复或虽已修复却仍未达到双方预定的质量规格标准,则购买方可以据此向开发企业提出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之请求,同时要求开发公司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弥补购买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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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3:5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