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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门院子通知延期交房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房产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首先应当审查购房合同内是否对此类问题有所规定,如已作出明确规定,则依照约定执行;反之,双方可就此事项展开商讨,如无法达成共识,可以选择申请行业调解委员会介入,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主张权利,敦促对方尽快履行交房义务,并对由此给购房者带来的经济损失负责予以相应补偿。在此基础上,对于延期达三个月仍未交房的情况,购房者完全有资格依法请求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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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6: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