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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通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维权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交付房屋的问题,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措施:首先,应当履行催告义务,督促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交付房屋,同时对超过约定日期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提出赔偿请求;其次,若经过催告后,开发商仍然未能在三个月内完成房屋交付,且无法提供合法合理的解释,那么购房者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按照同期银行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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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4:4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