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可以解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出现延期交付房产且经过正式催告后,开发商在三个月之内仍然未能如期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有权宣布终止该份购房协议。具体而言,业主可向开发商发送书面催促函,明确指出最迟交房日期,同时给予其足够时间进行相应的协商和处理。若此种催告行为持续超过三个月,则业主有权利单方面行使解除权,并向开发商追索延误交房所带来的全部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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