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收国有土地时房屋拆迁补偿如何进行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一、征收国有土地时房屋拆迁补偿如何进行? 1、进行摸底调查。征收项目正式启动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区域进行摸底调查,履行公示程序。 2、选定评估机构。 3、报请政府批准。 4、组织专家论证。 5、征求公众意见。 6、公布补偿方案。 7、进行风险评估。 8、作出决定征收。 9、公布征收决定。 10、公布评估结果。 11、签订补偿协议。 二、房屋拆迁补偿金有哪些?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四)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房屋拆迁补偿怎么计算?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3、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4、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房屋拆迁补偿的流程是有严格的法律依据的,在拆迁之前,对被拆迁房的面积位置产权人等基本信息,征地主管部门都会依法进行调查。被拆迁人所关注的拆迁补偿方案,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方法,支付时间等,这些信息政府部门也一定会提前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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