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转让后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购房者享有法定的解除合同权利。当合同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其主要债务,且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未能履行该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值得注意的是,该解除权的时效期仅有一年时间,在这一年内,任何时候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请求。若超过这一期限,解除权将永久失去(除非存在其他特殊原因,例如严重的质量问题)。其次,如果购房者认为卖方逾期交付房屋构成违约行为,他们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双方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当一方出现违约情形时,应按照具体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同时,也可以约定因违约所导致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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