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新房房屋质量问题由谁负责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新房存在的质量问题,在其保质期限之内,应由开发企业负责处理;而若已超出保修期,则可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进行反映并寻求相应赔偿,通常情况下,此类事务将由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对于因楼上楼下装修以及使用过程中所引发的质量问题,一般情况下,应由相关楼层的住户自行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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