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厂房和房产纠纷诉讼费用一般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处理房产纠纷诉讼事宜所需支付的相应费用,具体范围如下所示:在诉讼标的价值未超出人民币1万元(即壹万元)的情况下,支付给法院的受理费设定为固定数额的伍拾元整(即50元);若诉讼标的价值超过人民币1万元且不足10万元间(含10万元)的部分,则应按照比例计算并向法院缴纳的费用为诉讼标的价值乘以2.5%的结果;当诉讼标的价值介于人民币10万元与20万元之间时(含20万元),需按照比例计算并向法院缴纳的费用为诉讼标的价值乘以2%的结果;而对于诉讼标的价值超过人民币20万元但不超过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需按照比例计算并向法院缴纳的费用为诉讼标的价值乘以1.5%的结果。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述的费用计算方式和标准仅供参考,实际收费情况可能因地区差异、案件复杂程度等因素有所调整。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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