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有两个当场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抢劫犯罪通常涉及以暴力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产或者实施人身威胁,如果在这样的犯罪活动中发生了两个“当场”情况,例如在实施抢劫的同时不仅在取得财物的地方采用暴力,而且在试图逃脱现场时再次使用暴力,那么这种情况将会被视为情节严重恶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对于此类情形做出明确规定,抢劫罪的刑罚范围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如有加重情节,则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具体的判决结果将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所造成的后果以及罪犯的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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