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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到期不交房子算违约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由于未能如期交付房屋等原因导致的赔偿金,其起算日应当从约定的交付日期次日开始计算;而违约的金额原本在买受人支付的房价总额的万分之三到万分之五这个范围内浮动。对于如何进行具体的区分,主要参照的是逾期60天内与逾期60天以上这两种情况。首要考虑的是逾期60天以内的情况,此时开发企业有义务每天以房屋总价的万分之三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而当逾期超过60天时,买受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采取退货或退款的措施,也就是通过解除购房合同的途径来解决问题。如果买卖双方就解除合同达成共识,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在接到解约通知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还需按照逾期超过60天的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买受人坚决要求按照原有购房合同履行约定,那么开发商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性违约金,即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因未能按时交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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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0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