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没有签合同前退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完成房地产交易之后,若要请求退房,确实未有确切的期限规定。
然而,若开发商在履行合约过程中屡次发生重大的持续违约事件,则购房者便拥有完全的权力解除此份合同,收回已购房屋,并且可向开发商索偿赔偿,追究其违反规定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此种情形之下,主要涉及到以下三个关键环节: 首先,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的行为必须已经持续超出了特定的期限; 其次,若所购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缺陷,以至于无法通过修复措施将其恢复至原协议约定的质量水平,购房者亦应当被赋予退房的权利; 最后,倘若因开发商自身失误而导致购房者无法依照法律规定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书,这同样构成了合法的退房理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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