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过户的房产纠纷一般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未能顺利完成产权过户程序的房地产转让争议之解决策略,依现行我国法律法规所确立的体系,我国目前实行的乃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此基础上,针对涉房屋在内的各类不动产物权状况,均将以上述产权登记为核心标准予以确认。尽管在尚未进行产权过户操作时,此类房地产尚未真实产生物权变更的现实效力,但当事人仍可依循详尽规范的房屋买卖合同,对相关房地产提出权益主张并行使相应的请求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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