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合同谁保管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常规操作规程,购房合同的正本应由业主保管,这是由于进行房屋按揭贷款时,银行会要求已完成登记手续的购房合同原件作为抵押物,待办理完毕房产所有权证书之后,再交回给银行负责保管,最后银行会将这份合同的原始文本退还给业主。通常情况下,购房者、提供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开发企业都需持有各自所需的购房合同副本。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八条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三)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四)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五)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六)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七)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八)违约责任;(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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