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商品房哪些情形可以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市场中,较为常见的退房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首先是因买卖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而导致的退房; 其次,当逾期交房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期限时,购房者也有权提出退房要求; 再次,若所购房屋质量未能达至合同预定标准且无法进行修复,或者虽经过修复却仍然难以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话,购房者同样拥有合法权益提出退房; 此外,当出现因为开发商过失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条件成功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际,购房者亦可依法行使退房权利; 最后,如果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之间的误差比例超过了法定的3%上限,那么购房者同样可以依据相关法规提出退房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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