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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买卖纠纷的时效期是多少年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买卖索赔诉讼时限,现行法律明文规定为三年。此期限从当事人知晓或理应知晓其权利遭受侵害之时开始计算,如果当事人对权利受损之事在得知后超过二十年仍未采取任何维权行动,则该项权利将不再受人民法院的司法保护;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当事人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请求适当延长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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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12:5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