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质量问题能维权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遇到住房存在质量问题之时,房主应优先考虑委托专业的房屋质量检测机构,对房舍出现的各类问题展开详细的检测,进而准确确定房舍质量问题的根源所在,同时运用摄影手段或由房屋检测机构现场制作记录的方法,将房屋受损情况予以确认并固化。在获取到房屋质量鉴定报告之后,特别要关注房舍目前仍处于保修期限之内这一关键因素。若房舍尚在保修期限之中,业主有权向销售商提出修理房舍及损害赔偿之要求;倘若此种状况严重影响到日常生活,业主甚至可进一步请求解除购房合同。
然而,若房舍已超出保修期限,业主则可借助物业管理部门设立的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仅限于专属物业)来解决维修问题。但需注意的是,若房屋质量问题经过检测机构鉴定后,被判定为主体结构不符合标准,业主依然享有权利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对于那些已经超过了合理使用年限的房舍,其产权所有者应对房舍的修复与维护负起相应的责任。 另外,若房舍受损并非源于质量问题,而是由于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如火灾、飓风等所导致,那么已经购买财产保险的业主,便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相关损失。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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