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购房资格定金被挞定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如购买者在不具备购房资格的前提下,仍然支付给了定金,那么这种情形下的定金可以得到退回。如果出卖方通过认购、订购或者预订等方式,向购买者收取了定金以此来确保能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由于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的原因,最终没能成功签订这样的合同,此时应该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对定金的问题作出妥当的解决。
然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顺利缔结,并非因为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造成的,那么出卖方就应该依法承担起退还定金给购买者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 款以及相关条 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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