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延期交房退款应该如何操作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如购房者有放弃购买房屋及相关款项之决定,须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明确传达此事项。若因本公司之过失导致退款事宜发生,本公司将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然而,若因购房者申请的贷款未获批准,或者双方就付款方式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等原因导致退款行为,本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在接收到上述请求后,本公司承诺在15个自然日内完成退款手续。在购房者表示愿意放弃购买房屋及相关款项后,本公司应尽速在15个自然日内退还购房者的全额房款,并同时终止履行相关合同条款。在此期间内,直至相关手续或文件签署完毕前,本公司将代为购房者向银行支付每月应付的本金和利息。 3.超过15个工作日未完成退款手续,视为违约。如果本公司在接到购房者的退房及退款请求后的15个工作日内未能如期完成相应的退款手续,自第16个工作日起至购房者成功收回所有房款之日止,本公司应每日向购房者支付该物业总价值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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