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面积误差是多少算正常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房屋的面积误差比例有着严格的规定。
根据该法第十四条所述,当出卖方交付给购买方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存在差异时,如果合同中有具体约定,则应当按照约定进行处理;若合同中并未对此作出明确约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则应当依据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首先,当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时,应当按照合同中所约定的价格进行实际结算,在此情况下,购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将不会得到支持; 其次,当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超出了百分之三,购买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购买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且房屋的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那么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的那部分房价款将由购买方按照原定价格予以补足,而超出百分之三的那部分房价款则由出卖方承担,其所有权归属购买方;反之,如果房屋的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那么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的那部分房价款及其利息将由出卖方退还给购买方,而超出百分之三的那部分房价款则由出卖方双倍返还给购买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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