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选聘物业违约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严格遵守已经达成的协议条款时,必须敦促违约行为责任人积极承担进一步履行协议责任的义务,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如修复已经造成的损失或者赔偿受害方由于此次违约所遭受的经济上的损失等必要责任。在违约金给对方带来的实际损失评估方面,其金额应当等同于由于违约行为导致的所有相关损失,这些损失不仅包括合同得以完善履行后可以预期获得的利益,同时也应该包含其他合理的损失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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