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面积大了2.8平方米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交易中关于面积差异的赔偿问题,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如下:若实际交付的房产面积超出了买卖协议中约定的面积范围,并且这个差距在总房价的3%以内,那么买方有责任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对其进行相应的补充支付;反之,如果实际体积超出的部分超过了3%,那么卖方应该全权负责多余部分的房价,并且把这部分产权转移到买方名下。
此外,如果实际交付的房产面积比协议中约定的小,而且差距也在3%内,那么卖方就需要重新向买方退还多收取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 然而,如果差距超过了3%,那么卖方就必须以两倍的金额来偿还多收的购房款项给买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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