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未验收存在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房产质量问题,可能涉及到的法律赔偿请求主要有以下四类:
首先,若由于修复房产瑕疵导致未能按时交付使用,由此产生的违约赔偿责任; 其次,若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且无法通过有效方式进行修复,此时选择退房将引发的经济损失赔偿; 第三种情况,我们可以尝试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深入沟通和协商,明确阐述我们对于房产质量问题的关切,同时要求开发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面的整改工作; 最后,如果经过积极的维修处理之后,房屋仍未达到原定的质量标准,作为购房者,我们有权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及销售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应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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