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不能申请仲裁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该法律适用于以下六类房地产纠纷案件:
首先,是由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已审结的房地产纠纷案件; 其次,包括与离婚、收养、监护、继承及赠与等相关的房地产纠纷案件; 第三,涉及到落实政策性问题的房地产纠纷案件; 第四,依法应由行政机关进行处理的房地产行政争议案件; 第五,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产生的房地产纠纷案件; 最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的公房纠纷案件也在其适用范围内。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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