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90天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建筑工程延期交房长达九十日,则购房者有权依照规定提出退房要求。延迟交付房产指的是在开发商与其购房者已于合同书中约定的交付日期后,仍旧无法得到开发商关于入驻新居的正式通知。一般来说,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延期交付房产可导致退房的标准期限规定为三十至九十个自然日。若开发商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交付工作,那么购房者便可依法要求开发商终止交易,同时索取两倍定金赔偿或是支付相应的房款利息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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