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时的定金收据丢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可寻求由开发商或房屋属地房管局进行补办手续。通常操作流程为,相关机构会将所保留的原始合同复印本展示给合同当事人审阅,接着向合同当事人提供一份复制品,并在这份复制品上加盖公章。如此一来,此份经过权威部门加注后的复印件即具备与原件同等的法定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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