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启东购房交定金后买方违约如何追究法律责任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交付定金的一方未能遵守与对方达成之协议中关于债务履行的约定,其便无法再享有请求返还定金的权利;反之,若接收定金的一方未按约履行债务,则需按照两倍的定金数额进行赔偿。在此过程中,各方均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进行定金交付。当债务得到履行后,定金理应抵扣为等额的货款或予以收回。若交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如期履行其债务,其将失去请求返还定金的权利;而对于接收定金的一方而言,如果未能履行其债务,则必须按照两倍的定金数额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